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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品牌代言人不能只图名

2007-03-22 14:24:00 中国营销咨询网 作者:王海珍 浏览次数: 收藏 我要投稿
[提要] :     《财经时报》:金嗓子喉宝用罗纳尔多的肖像权就为自己的产品做了近四年的广告,您认为是何原因让金嗓子如此大胆?   谢付亮:如果金嗓子喉宝用罗纳尔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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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思路“明晰”。化“危”为“机”不只是“表明态度”和“信息发布”的问题,金嗓子必须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路明晰,最大程度的做好“补救”或“补偿”工作,以保护和安慰“受害者”,从而一步步化解“危机”。这里的“受害者”不仅包括罗纳尔多以及其所在的经纪公司,而且包括金嗓子产品的使用者和关注者等社会大众。

当然,金嗓子应该引以为戒,避免类似危机的再次发生。

《财经时报》:从金嗓子这一事件中,中国企业应当汲取什么警示?

  谢付亮:透过金嗓子事件,中国企业至少应当汲取两点警示:其一,塑造品牌需要正确的战略规划,要一步一个脚印,千万不能贪图“一时之便宜”,而疏忽“千秋之大业”。

其二,在企业需要聘请品牌代言人时,不能只图“名”,也要看重代言人特征与品牌特征是否吻合,否则,难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财经时报》记者 王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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