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危机面前的“红孩儿”
[提要] : 9月3日,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发布联合声明,使红了数月的富士康案终于落下帷幕。在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是否失实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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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第一财经日报没有趾高气扬,秦朔发表公开言论坦言妥协的用意,其大度姿态赢得了众多媒体同仁的理解。也正是这篇公开的言论,使《第一财经日报》避免陷入联合声明可能为其带来的公关危机。
经典公关危机案例美国强生泰诺氰化物中毒危机已经提供了一个公关危机处理原则:在危机阶段里,每一个公共关系决定都必须基于可靠的、承担社会责任的商业原则,这样才能使公共关系真正发挥作用,维护企业形象。
富士康虽然在这一事件中赢得了众多关注的目光,从唱黑脸到唱白脸的角色转换中传播了企业知名度,但却终于还是落得个不成熟的企业个体的形象。显然,富士康的财大气粗是公关危机意识淡薄或者扭曲的表现。事件由始至终,富士康的做法都不符合公关危机应对原则的章法,结果不仅不能转危为机,而且几乎被公众和媒体的口水所淹没,其之前所做的公关努力完全毁于一旦。可谓得不偿失。
富士康自以为深谙媒体和公众心理,一意孤行地执行既定的“公关”战略,却终究无法化解关键问题对其造成的企业形象折损,反而使得企业形象雪上加霜,其实,从一开始,富士康就错了,而且至今仍然错着。
公关大忌之一:反应迟缓,对立媒体
事件缘起于6月14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三百》的报道,随后第一财经日报于6月15日刊发记者王佑的深度报道:《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和《富士康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富士康母公司于6月19日称劳工门报道诬陷。同时苹果公司开始展开调查。
毫无疑问,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则深度报道体现出一个当下中国社会极为严峻的现实——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低廉。尤其在外资企业,因为技能层次的不同而呈现出明显的资本特点。报道内容所呈现的现象事实上并不仅仅出现在富士康这样的台资企业,据笔者了解,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工厂都存在此类现象,甚至有本科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到外企工厂实习后都不愿进入外企而另觅他路。日工作15小时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换来的是千元月薪,相信这种压缩成本的方式绝不可能在外资企业的本国存在。经济学家张维迎曾公开表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将减弱我国GDP的增速,由此这一本质问题可以说是中国各界无可忽视的现实。
显然,这一现实可以透视出富士康等企业的资本积聚原罪——剥削劳动时间——尽管不是强迫,却是利用劳工较低的思想认识通过工作氛围来形成软性文化,以影响劳工的思想和行为。简单地说,日加班15小时,持续如此,才能月入千元,而且众人都这样,那么劳工们破坏这种氛围自然缺乏勇气。这一现实无疑和富士康的利润紧密相连,如果改变这一状况,那就等于增加劳动力成本。富士康显然并不愿意。那么,因为这样,就可以否认现实,甚至与媒体针锋相对吗?错了,完全错了。
媒体作为公众声音的代表,对企业履践社会责任感具有合理合法的监督职能,甚至对政府,都有监督的权利。当媒体的报道形成企业公关危机,企业应该做的是迅速做出反应。携手媒体,正视问题就是对公众、对社会的一种尊重,也体现出企业社会公民最基本的素养和道德。强生泰诺危机之所以能赢得公众理解就是重视媒体功能,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公众致歉,并发出危险警告,以此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2005年是中国企业公关危机的高发年,许多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的企业,尽管后来采取配合媒体的行动,但都吃了亏,失去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市场。富士康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显然,郭台铭并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平复情绪。稿件刊发之后,富士康的第一反应是和记者联系,要求停止报道。这种不能公开的公关行为无疑将遭致公众的反感。而同时又错失了最好的挽回企业形象的时机。
富士康意图熄灭不利企业自身的公众焦点,想先灭火再点火,但确忽视了火势早已在公众心中熊熊燃起。
责任编辑:刘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