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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富士康

2007-01-11 18:42:01 中国营销咨询网 作者:刘步尘 浏览次数: 收藏 我要投稿
[提要] :   9月3日,富士康突然发表声明,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沸沸扬扬了半个月的富士康“天价索赔案"骤然落下帷幕。而这一天距离8月31日追加第一财经日报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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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富士康突然发表声明,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沸沸扬扬了半个月的富士康“天价索赔案"骤然落下帷幕。而这一天距离8月31日追加第一财经日报为被告,不过4天时间,真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既然已成前尘往事,我们不妨替富士康回望一下:在这场短暂的轮回中,身兼“肇始者"及“收场者"双重身份的富士康,究竟得到了什么?

遗憾的是,除了给媒体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集体挞伐的平台之外,我实在看不出富士康得到什么。本来想通过“天价索赔"给媒体及其从业者来一个下马威,不成想虚张声势到头来反而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人不人鬼不鬼。因此,富士康诉讼咋看都让人觉得可笑。

还好,富士康还有一点自知之明,它撤诉了,否则,可能“吃不了兜着走"。“天价索赔"对其形象的校正并无益处,其“血汗工厂"耻辱牌依然高悬。

在富士康兴讼之初,有人说它犯了“索赔对象错误"的错误。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富士康的一个战术错误而已,要命的是,它犯了两个战略错误。

第一,公然挑战社会公众基本价值观。中外媒体的报道及苹果公司的调查结论,已经把富士康钉在了“涉嫌虐待劳工"的十字架上,这意味着富士康走向法庭之前即已失败。遗憾的是,富士康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要狮子大开口地索赔,一下子把自己与两个记者的较量,推演成了对整个社会的较量,富士康之诉,也就成了“一个人的战争"。其结果,不是可想而知的吗?

第二,不识时务地挑战媒体。站这个角度看,富士康是真正犯了“诉讼对象错误"的错误。也许有人会问:凭什么企业就不能和媒体打官司?我告诉你:不管多么强大的企业,和媒体相比都是舆论弱势的一方,因为媒体就是“话语权"本身。你看,在富士康和记者对垒的时候,几乎所有主流媒体老总都挺身而出谴责富士康霸道行为。在此大势之下,我们很难想象富士康还有胜诉的希望。因此,企业和媒体打官司,即使赢,也是败。败且不说,赢了等于与媒体为敌,在一个恶劣的舆论环境中,企业怎么经营?换句时髦的话说:“以后你还想在江湖上混吗?"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的老总们养成了不少坏习惯,总认为,只要能赚钱,别人就奈何不了他。偷税漏税不说,怠于公益捐助也不说,破坏环境,虐待劳工,欺骗股民的现象比比皆是。什么“企业公民"意识,压根儿你就别给我提,好象他纳了那点儿税,就成了“天王老子"。据说,安徽有一酒厂厂长,认市长为干儿子,夜里睡觉头枕着手枪,不高兴了就砰砰放几枪。你想,都膨胀到这个份上了,还能有好日子吗?所以,那句话说得好:上帝让你灭亡,先让你疯狂。

说到这,再说说企业“封杀"媒体的事。有些企业特有意思,它们的老总藏着一个媒体“黑名单":“XX日报"报道过我们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封杀";“XX电视台"报道我们亏损的问题,也要“封杀";“XX杂志"对我们老板不够尊重,要“封杀"。好象媒体就是他们家开的小卖铺一样,想什么时候关门就什么时候关门。岂不知到今天为止,我都没有一家媒体因为企业的“封杀"而倒闭,倒是因为媒体揭露了问题而倒掉的企业比比皆是。我在此提醒感觉良好的企业们:和媒体较量,你的名字永远叫“弱者"。你说:“我不信邪",那好,你就试试吧。


刘步尘:原TCL集团彩电新闻发言人,现广州上兵伐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由国内某著名大型电子信息三强企业原新闻及公关负责人组建的专业管理顾问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新闻传播和品牌形象塑造等服务。作为公司董事、策略总监,刘步尘先生同时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精深的营销理论修养,属于国内新一代新闻传播及管理咨询代表人物,在中国企业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其担纲执行的TCL等离子电视,第五代背投电视,数码乐华彩电上市传播等案例,在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
责任编辑: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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