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的中国危机反思
[提要] : 雀巢“拒绝”酿就的苦果 危机 危机公关有一条金律——出于对消费者的敬畏,在第一时间主动披露“坏消息”,尽量掌握主动权。遗憾的是,这一金律往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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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
危机公关有一条金律——出于对消费者的敬畏,在第一时间主动披露“坏消息”,尽量掌握主动权。遗憾的是,这一金律往往被一些企业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2005年5月25日,是雀巢噩梦的开始。从这天起,雀巢在中国一步步陷入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进入中国市场26年,雀巢虽然也曾多次遭遇危机,但没有哪一次的影响能超过这一次。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一份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指出,“雀巢金牌成长奶粉3+”被发现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要求本省商家对相关商品下架。
当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了《雀巢早知奶粉有问题》节目,使雀巢一下子陷入了难以脱身的泥淖。该节目报道:雀巢称,雀巢是通过媒体才了解到自己的产品超标的;中消协却说,有关部门在对外公布检测结果之前,曾给雀巢十五天时间说明情况,但雀巢既不说明也不申辩。这就是说,雀巢早在事发前十五天,就己经知道自己的产品不合格,却始终不告知消费者,还让不合格产品在市场销售了长达半个多月之久。
由于雀巢明知有过失却秘而不宣,一下子转化成了企业责任感有无、公德心多少的大问题。雀巢自己把自己的事闹大了。
危机管理有一条原则,“危机公关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以尽快的速度向公众披露事实,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无误”,雀巢显然没有很好地意识这一点。
对立
企业把媒体视为与自己对立的异己势力,这样的态势,对于任何一个品牌来说,都是应该慎重的——如果处理不好,它可能会毁灭一个品牌。
精通企业危机管理的人士说:“在危机发生后48~72个小时内,是企业披露危机事实,并制定解决方案的最好时机,超过这个时限,危机就有可能失控。”雀巢对危机的反应还算及时。在危机发生的第二天,即发出了一份声明,在时限上符合危机公关“24小时快速处理原则”,但只是照本宣科。因为,雀巢在形式地遵守“时限”原则的时候,却违背了与此相关的一些更为重要的原则,比如未能做到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未能做到充分准备好解答公众所关心的问题,而是频繁轻率地说出诸如“无可奉告”之类的禁语;未能做到提出体现整改诚意以及确保产品安全的具体承诺等。
“无可奉告”的拒绝姿态,敷衍公众的“走过场”式地应付,把不利于雀巢的因素急剧扩大。对媒体来说,拒绝也是一种回答。“无可奉告”,可以被理解为默认、逃避、不以为然等等。雀巢对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无可奉告”,无异于把雀巢危机的深度、真相、雀巢处理危机的诚意等焦点问题,留给媒体和消费者去自由想象。这给雀巢处理危机埋下更大的危机。
果然,“拒绝”之后,全国媒体对雀巢的报道明显地偏于负面,几乎是从各个角度对其进行全面质疑。
《北京晨报》报道:雀巢依然没有就问题奶粉事件给出进一步答复,导致大部分消费者退货无门;《广州日报》表示,连续几天都联络不到雀巢的人,其完全是在敷衍和回避媒体;《人民日报》报道:为标榜“安全”,雀巢在北京的一些超市专门备出一份‘雀巢金牌成长奶粉3+’可以放心食用的“新闻稿”,给一些欲购买奶粉的消费者“参阅”;《竞报》报道:《一面冷淡拖延一面积极降价 雀巢奶粉顶风促销》……
一个原本温馨的“鸟巢”形象,被雀巢冷漠的“拒绝”态度和媒体的负面报道,共同塑造成一个冷酷无情、态度恶劣的形象。
“雀巢犯了新闻公关的大忌:既没有把媒体疏通纳入危机管理体系中,也没有对媒体的主动关注做出应有的积极的回应。它低估了中国媒体的批判精神。”一位业内人士说。
补救
产品召回是处理危机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体现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
“无可奉告”所引发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及其对雀巢打击的惨重程度,是雀巢万万没有想到的。
责任编辑: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