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几条“营销悖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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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就是采取基因配对的原则,讲究产品、顾客、消费场所、购买氛围的水乳交融合,例如汽车属于高档耐用消费品类,因此必须采用“前店后厂”的4S销售模式(整车销售+维修保养+配件供应+信息反馈),而同为4S店,高档车与中低端又有差别,进口车与国产车相区分,前者讲究营造“五星级酒店式”的氛围,为客户提供豪华优雅舒适的购车环境,如开辟葡萄酒吧间、品茗专区、沐足桑拿;而后者只是提供简单实在的服务,因为“好马配金鞍”,顾客的消费层次就是如此!再有,有位经销葡萄酒的朋友曾问我,在中国葡萄酒能走亲民路线,走向大众化市场吗?酒楼、大排挡人声嘈杂,适合喝葡萄酒吗?大众化市场很缺乏品葡萄酒的氛围,况且与葡萄酒的品位格格不入,是该放弃还是争取?我当时回答是,中国人消费很癫狂:有时感性,有时理性;时而常规,时而错位,中国的酒民聚在一块一晚能喝好十几支芝华士、轩尼诗,洋酒尚且如此,葡萄酒那又如何!只要他想喝葡萄酒,只要他消费得起管他怎么喝,在哪里喝!孔乙己不是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吗?若按我朋友的思路,卖葡萄酒前,又非得先装修一家流光溢彩、清雅恬淡适合觥筹交错的酒吧间了,只为了“门当”的产品,“户对”的顾客!这方面,新天葡萄酒做了大胆有益的尝试!
“门当户对”这些貌似“真理”的东西,有时往往也会剑走偏锋!若按常规的思维,城乡结合部不适合汽车经销商设点建店,因为消费环境与销售产品不匹配,而事实却表明,那些区域的购买力压根不输给大城市。另者,你只消到各地的汽车市场看看,往往光顾豪华高雅的4S的客户,装扮都与购车环境不太相称,有的还不修篇幅、土里土气的,难道你敢说他不是来买车的?在汽销界“以貌取人”已被作为“禁忌”被销售人员牢牢记取。要清楚,消费者注重的是所购买环境指向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自身的外观形态是否与消费环境匹配!企业要买的是产品而不是环境!企业不可能因为顾客的外观与环境不称而拒绝一个有购买力的顾客!
做营销要狡猾、做市场要实在!我们往往在搞营销时,都提前给产品及市场定了位,只要产品与市场定位没错,目标顾客群就会按我们所设想的那样如期而至,但有时也会让我们难堪,我曾推广一个国内著名品牌的保健品,80%的消费群定位在高端客户,而20%定位为其他,而刚刚推广的初期,该品牌保健品销量的80%却来自我们定位外的消费群体,20%为我们预期的,市场出现了“磁暴”现象,最终我们才相信,“定位”是基本功,“跨位”才是真功夫,定位与跨位相互渗透,定位追求营销区隔化,跨位力求市场最大化。另类的顾客送钱上门,你会拒绝?门当户对通常没错,但有时对号入座出差错!
二、一加一减VS加法定律
通常许多企业很擅长“加法”运营,随着企业经营时间的推移,产品越加越多,服务越越来越丰富,“产品包”出现了、“服务包”出炉了,一包接着一包,企业主都快成“包工头”了,而且消费环境隔三差五换一换,吸引眼球的元素越积越多(电脑城某些IT专卖店常用的招数),而这样一来企业主推的产品和服务被理性的加法淹没了!
中国的企业长期以来都被这样的观念误导:认为提供的产品越多就越具竞争力、设计的服务越多就越能抓牢顾客的心:于是,同一品类的产品愈来愈细分,就拿洗发水为例吧,有营养的、去屑的、锁水的、去湿的,林林总总,千差万别,如此细分开发下去,洗发水很快也要有族谱了,消费者在选洗发水时可以通过电脑选号以免去用眼疲劳。产品真的需要如此细化,品类天天不停地加下去吗?这些衍化派生出来的产品真的“名副其实”表里如一,还是营销概念差异化惹的祸,“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美猴王从身上拔毛吹嘘而成的小猴子终归是假的,难道产品改头换面就成新品,就有新市场?假如务实的消费者不再跟潮,借尸还魂又有何意义?倘若消费者真的很潮,企业又怎能换得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