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状告潘石屹事件”的管理启示:小股东“谋权”宜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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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昔日公司合作伙伴的3位小股东谢光学、姚军、汪钢以公司董事长潘石屹侵害公司财产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亿余元。2004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在潘石屹的地产生意中,其本人的个人品牌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用潘自己的话讲,“我在前面敲锣,张欣(潘石屹之妻)在后面收钱”。此案一出,即生悬念。结果关乎一亿余元的索赔,更关乎潘本人的金字招牌。
但是,此案的更重要意义并不在此。研究公司治理的专家称,“此案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标志,中国小股东对大股东诉讼机制启动了”。
原告Vs被告 感情交织利益
有媒体报道,诉讼发生之后,潘石屹曾颇为真诚地表示:“刚听说这起官司时,我十分不解和震惊,也非常伤心。公司做大了,可以说每天都有官司的事,其他的我可以不管,但对这件官司我真的十分重视,因为这几个原告都是我的老朋友了,这牵扯到情感问题。”
“从1992年我刚开始创业时我们就在一起,谢光学是我的老同学,是住在我上铺的兄弟,弄一个烤地瓜都要分两半吃。”潘石屹对旧日时光的追忆无疑为本案增添了几分戏剧色彩。
同样顾忌交情的还有原告方,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我们只希望按规则切分蛋糕”,“我们跟潘石屹没有个人恩怨,我们希望他的事业越做越大。
谢光学和姚军说:“大家都是亲密的朋友。现在实在是迫不得已。其实特别不愿走到这一步,但是,潘石屹的律师认为过去的操作都完全合乎法规”。
来龙去脉
1995年,潘石屹成立了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红石公司。1996年,谢光学等3人入股,与潘一起创业。潘是大股东,持有红石公司85%股权,为公司法人、董事长;谢光学3人分别持有2.5%股权。
1995年12月28日,红石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中红石公司出资300万美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20%。
1998年至2001年,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了“北京现代城”项目,销售十分红火。红石公司就该项目获得的利润曾进行过分配,3位原告按照出资比例获得过收益。
2000年5月18日,红石公司与北京第一机床厂签订开发协议,约定由红石公司开发北京第一机床厂项目,也就是后来著名的建外SOHO项目。一机床向红石提供开发用地;红石向一机床支付搬迁补偿费,含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
2002年,在现代城项目接近尾声时,姚军、谢光学离开红石公司,但仍是红石公司的股东。
据原告讲,从2002年开始,三人就再没有在此项目上获得分红,而且此后对红石公司的运作情况也陷入毫不知情的状态。
谢光学和姚军都对记者说“当时(2002年)看报纸说潘石屹的另一个公司SOHO中国要在海外上市,但他上市的资产反而是红石公司所拥有的资产,现代城和建外SOHO这两个项目都放在SOHO中国公司里面了。”
等到通过律师查到报表的时候发现,本有两大盈利项目的红石公司2002年就已经开始亏损了。
谢光学对记者讲,当时红石公司的公司章程只是按照普通的格式撰写,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上没有什么特别的条款。这无疑是给大股东的“单边行动”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后门。
据原告称,2002年3月12日,潘石屹在没有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未与股东协调的情况下,与北京第一机床厂、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北京第一机床厂项目开发补充协议》。在该协议中,潘石屹将红石公司在该项目中的所有权益,全部无偿转给了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协议,原告三人当时均不知晓。
据某媒体调查,红石建外由红石公司出资300万美元,占股10%和SOHO中国出资2700万美元,占股90%于交易前不久的2002年1月25日共同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潘张欣即潘石屹之妻张欣。